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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转包工程吞苦果 建筑公司替人埋单六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3:5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12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 崔桂明 陈士莲)承接了建筑工程后,一家建筑公司竟私自将其转包给个人施工,结果承包人欠下6万多元的工程材料款后不见踪影。该建筑公司自尝苦果,近日被法院判决偿还该欠款。

  2004年6月26日,某建筑公司将自己承包的一小区3号楼的主体工程承包给包工头文某。施工过程中,文某欠下孙某工程材料款9万元,在支付了15000元后,文某就没有再付款
给孙某。

  2005年1月4日,孙某找到该建筑公司催要工程材料款。该建筑公司在给孙某的一份证明中载明建筑材料确为某小区3号楼使用,但由于找不到文某,该公司支付给孙某10000元欠款后,也不再继续付款。孙某无奈之下将该建筑公司和文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欠款65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

  天桥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查明,孙某给文某送施工材料时,文某始终以“某建筑公司3号楼”的名义接收并给孙某出具欠条,且在建筑公司加盖公章的字条里确认欠款金额为75000元,后又支付了10000元,这些行为应视为该建筑公司对文某代替其买卖建筑材料行为的认可。法院最终判决:该建筑公司赔偿原告孙某建筑材料款65000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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