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工商”乱收费 获刑2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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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5: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都法检 左雷斌 实习记者 李凌鹏)廖梁被工商局辞退后,继续以工商局工作人员身份向商家收取工商管理费等1.3万元。日前,都江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廖梁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29岁的廖梁曾是都江堰工商局某工商所工作人员,2001年5月因违反纪律,被单位开除。2002年4月,廖自己办了一个工商局的工作证,随后来到曾经去收过费的都江堰某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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