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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工商”乱收费 获刑2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5: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都法检 左雷斌 实习记者 李凌鹏)廖梁被工商局辞退后,继续以工商局工作人员身份向商家收取工商管理费等1.3万元。日前,都江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廖梁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29岁的廖梁曾是都江堰工商局某工商所工作人员,2001年5月因违反纪律,被单位开除。2002年4月,廖自己办了一个工商局的工作证,随后来到曾经去收过费的都江堰某网吧“
照常”收取工商管理费。老板周某由于不知情而缴纳了1400元“管理费”。经法院审理查明,廖梁在2002年4月到2004年1月期间,谎称自己仍是工商局工作人员,以收取工商管理费、营业执照年度审验费为由骗取现金1.3万元。今年6月,都江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破获该案。庭审中,廖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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