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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制定“透明”旅游合同 不日将向社会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7:42 荆楚网-楚天金报

  各旅行社均须使用

  实际游览时间、购物最高次数、额外自费项目等,都要一目了然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柯锐 通讯员 曾银凤 报道:实际游览时间要在合同上注明,限定旅游行程中购物的最高次数,安排约定外的自费项目要征得旅游者同意……继
京、沪两地之后,湖北省酝酿多时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目前已制定完毕,记者昨日见到了该合同的文本。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不日将向社会公布该合同。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长期以来,湖北省旅游合同版本繁多,有不少是旅行社单方制定的,消费者除签字认可外无商量余地。这些合同大多只提及旅行社权利,很少甚至根本没有提及旅游者权利,属典型的“霸王条款”,许多内容不公平、不合理。旅游合同的不规范,直接导致旅游纠纷层出不穷。

  去年,省工商局和省旅游局开始起草最新的《湖北省国内旅游合同》和《湖北省出境旅游合同》两个示范文本。上月初,它们已通过相关专家、各部门代表论证,听取了各方建议,目前,正处于最后审定阶段。

  省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介绍,较以往各种旅游合同,此合同文本最大亮点是在保证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增添了旅游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凸显出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特点。

  据悉,此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发布后,省内各旅行社均须使用此规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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