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龄童吃鱼丸卡伤喉咙 消协:酒店推脱不掉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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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7:4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海冰报道:女儿满周岁在酒店过生日,不想吃鱼丸时被鱼刺卡伤喉咙,汉阳的张女士怒向酒店方索赔,但酒店称“不会道歉,也不会赔偿”。 张称,她请亲戚朋友在王家湾一酒店为女儿庆祝周岁,开席不久,女儿的爷爷喂她鱼丸吃,突然,女儿嘴巴乌红,吐出的鱼丸带血。女儿被送往武汉市儿童医院后,医生从她口中取出长约3厘米的鱼刺。
张认为,酒店提供的鱼丸有刺,才造成女儿卡伤喉咙,并破坏了聚餐气氛,为此应负相应责任,她提出免单等要求。但前来协调的楼层主管、两位经理均一致强调,酒店方没责任,“仅会表示关心,不可能道歉、赔偿”。无奈,张要求酒店方出具“情况介绍”,将到相关部门投诉。 对此,武汉市消协一负责人认为,一龄童的家长等监护人应尽看护责任;酒店方应提供合格的产品,并履行提醒义务。因未做到这些,家长及酒店都有一定责任。酒店拒不承担责任的做法不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