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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红“杀”字写到家门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7:50 潇湘晨报

  

血红“杀”字写到家门口

  ★余先生心有余悸地指着门口的两个“杀”字

  本报讯昨日凌晨,家住长沙市丝茅冲的余宏斌回家时,突然发现大门口附近的墙上赫然写着两个血红的“杀”字。靠近大门前的墙上还写着要杀他儿子,后余先生拨打了报警
电话。

  余宏斌住在北郊文化安居小区3栋3单元705房,位于长沙市第三工人文化宫内。昨日凌晨3时许,余宏斌登上7楼准备打开家门时,突然发现铁门对面的墙上,有人用红漆写了个斗大的“杀”字,他再仔细一看,铁门旁边的一堵墙上,还有一个“杀”字,下面写着他儿子的姓名,并说要杀他全家。随后,余先生立即拨打了110。余先生告诉记者,此事发生后,他的妻儿老小都感觉不安,邻居看他们的眼光也怪怪的。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看到,红色的两个“杀“字油漆尚未干。余宏斌的妻子告诉记者,晚上12时左右,她听到有人上楼,以为是邻居,并没有在意。

  “我估计是2年前一起车祸引起的。”据余先生介绍,2003年9月中旬,他驾驶一辆别克小汽车从湘阴往长沙赶。在长湘公路界头铺镇狮子岭村地段时,与一辆横穿马路的无牌摩托车相撞,造成车主阳某受伤,当时,湘阴县交警认定对方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自己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他交了1万元钱暂时给伤者治疗,但随后,伤者的家属却强行将他的30多万元的别克小轿车扣留。在几次官司中余先生都胜诉了,但对方就是不退还别克车,并擅自将别克车另行上了岳阳牌号。余先生发现后将自己的车子开了回来,后对方又将别克车扣走。随后,阳某的女婿每天不是打电话威胁,就是发短信威胁。

  昨日到场的民警要余先生一是保护好自己,另外是向对方的刑侦大队报案。

  记者 陈 斌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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