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等10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治理整顿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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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9:32 云南日报 | |||||||||
为贯彻落实省委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精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10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对全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范围和重点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含主管和挂靠管理的协会、学会等)在2004年-2005年已举办和计划举办
一、依照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或已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设立的培训班,法律法规已经修改,但仍依照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设立的培训班;利用和借助行政权力强制和变相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的培训班;违反工商证照管理的培训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的培训班。 二、未经省、州、市以上培训教育综合管理部门在省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批准、认定或者委托的施教机构(培训基地)组织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非学历教育培训。 三、按规定应申请收费立项、收费标准,而未申请或未经审批即收费的培训;未按照财政、价格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的,或者巧立名目收费的;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培训收费,其收费收入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 四、未经国家和省级以上培训教育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制发的各类培训证书、资格证书。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按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便于社会监督,省治理整顿培训办班工作协调会议办公室对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0871)4126536、3635236。 李辉 胡增贵 (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