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卡上网”绊住实名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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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9:4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孙震)根据本市网吧“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市民在网吧上网需凭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购买一卡通上网卡后刷卡上网,以便于警方监控电脑的运行状态。但记者调查发现,很多网吧向上网者提供预先办理好的“通卡”,这意味着上网者不需进行实名登记,领张“通卡”就可上网。 市公安局网监处一名警官说,网吧如果不要求上网者进行实名登记,利用“通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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