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开发商”添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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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9:5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陈修华见习记者王晖)两年内无侵害消费者权益、无行政处罚记录、无不良经营行为被媒体曝光……在近日召开的有关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会议上,本市为诚信开发商立下规矩,今后只有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企业才可以申请加入联盟。经批准后除可免于项目建设资本金监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之外,符合要求的房地产企业还可按规定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据了解,本市现加入诚信联盟的房地产企业共有20家,还有近800家企业未加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