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暖气安装不当 漏水你得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10:37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1月12日讯(记者 潇婧 通讯员 徐志东)刚刚装修一新的新房,在供暖时莫名被淹。事后,房主将房地产开发商及某装饰材料商行告上法庭。

  2004年4月,余某对新买的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新暖气片,由装饰材料商许某负责安装。

  同年11月15日,小区开始供暖,当天余某因事赶往北京。11月27日,余某回家发现屋内地面全是水,木地板及木制家具被浸泡,木地板已不能使用。

  当日,余某立即通知了房子的开发商和许某。经过勘察发现,是由于屋内地下的暖气管道漏水所致。多次协商未果之后,余某将开发商和许某诉至法庭,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许某在安装暖气片过程中,将屋内水泥地面砸开部分,致使部分地下暖气管道失去隐蔽保护层裸露在外面,暖气管道漏水与此行为不无关联,且许某没有供暖设施安装的相关资质。因而,许某应赔偿原告的财产损失;但原告对其财产受损产生的后果,亦存在一定过错。

  2005年11月3日,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许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余某赔偿财产损失7857.90元。

  (a6)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