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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房屋拆迁补偿款 恶媳私扣婆婆户口簿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11:17 龙虎网

  【龙虎网讯】11月9日,分别来自西安和深圳的两位老太,拿着自己写的材料走进了本报法援热线的办公室。她们称弟媳私扣了92岁老母的户口簿、房屋承租证达7年之久,给母亲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

  姐姐:恶媳私扣证件

  两位老太称,母亲92岁,是退休老师,住在升州路附近的一条巷子里。家里共有姐弟4人,她们是老太的大女儿、二女儿。上世纪60年代前后,因为上学工作,姐妹俩先后离开南京;父亲去世,三女儿出嫁后,就剩下弟弟与老母亲在升州路50平米的平房内相依为命。

  老母亲的不幸是从弟媳董枫嫁入开始的。在姐姐看来,弟媳虽是老师,但只认得钱。母亲把每月退休工资都用来贴补家用,对弟弟一家很是疼爱,可弟媳从不让母亲上桌吃饭。每逢节假日,弟媳就把母亲赶出门,无家可归的老母亲只能住到已出嫁的三女儿那里。

  非但如此,1998年,工龄不够的董枫借用婆婆的教龄买了套新房,搬走时还偷拿了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承租证。2000年,母亲花100元从弟媳手中换回了身份证。做女儿的认为,弟媳一家三口和母亲住在一起时,户口就已分开。一房两户是不争的事实,何况房屋的承租人是已去世的老父亲。弟媳扣着母亲的户口簿和承租证,目的是为争房屋拆迁补偿款。

  弟媳:造谣破坏名声

  董枫听罢记者的采访要求,情绪有些激动,说话语无伦次。平静一会儿后,她给记者讲述了不太一样的故事。

  董枫没有否认婆婆对自己一家的疼爱和帮助。她说当初住在一起时,爱人身体不好,婆婆心疼儿子,就用退休工资贴补他们。对于婆婆的爱护,她很感激,也很尊敬婆婆。1998年买的那套房子,是学校照顾自己困难分的集资房,跟婆婆没有关系。她的确拿了婆婆的户口簿和承租证,但这有苦衷。当初,婆婆去大姐家玩,三姐就把自己儿子的户口转到婆婆户上。由于自家户口仍在老房里,他们怕将来不便,在强烈要求把外甥的户口转出后,就留下了婆婆的户口簿。但只要婆婆需要,他们就立即送去。婆婆年龄大了,有些糊涂,儿子帮母亲保管东西天经地义。给弟弟,姐姐不放心;那给了姐姐,弟弟又怎么放心?

  对于其他指责,董枫说自己很委屈。姐姐们三番五次地写信到教育局、学校,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声誉。可自己是老师,明知他们造谣,不能骂不能打,只能泪水往肚子里流。

  ■律师观点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的陈清律师

  虽然老太年龄偏高,但仍是一个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如果儿子儿媳违背老人意愿私扣证件,做法不妥,应予以交出。

  承租证虽在原承租人去世后没有变更,但老太对房屋的承租权事实存在;儿子的承租权在其搬出后已消失。因此,根据南京现行拆迁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款只能由老太一人获得。即使儿子的户口还在那里,但他没有实际居住权,补偿款依然无权获得。如老人对这部分财产没有处置,则其子女可以在老人百年之后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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