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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下药偷走女士牡丹灵通卡 近25万被歹徒挥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13:10 桂龙新闻网

  劫匪用迷药放倒张女士后,抢走她的灵通卡买了24.48万元金条。于是,张女士将三家单位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赔偿24.48万元。近日,宣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件

  歹徒下药偷走灵通卡消费

  去年12月31日下午6点半,张女士在建国门外赛特商场门口被两名男子骗喝不明饮料后晕倒,丢失一张牡丹灵通卡和密码。一小时后,慢慢清醒的她在挂失时得知,劫匪已经消费了24.48万元。由于银行下班及放假,警察未能及时查清劫匪具体的消费地址。元旦节后,警方查出两名男子通过中国银联公司北京分公司的POS机,用张女士的灵通卡在北京兴百轩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共消费两次,购得价值24.48万的金条。但由于北京兴百轩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已将交易录像带资料删除,警方进一步查找劫匪的线索中断了。

  官司

  事主向数单位索赔损失

  张女士认为,劫犯在刷卡购物支付小票上的签名与其本人签名有巨大差异,专门训练过的POS机操作人员只要稍加注意就会发现。

  张女士说,从常理判断,灵通卡上的名字是女性,而劫匪是男性,在此情况下,POS机操作人员应按规查验并记载持卡人身份证。而POS机操作人员没有进行审查,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使犯罪行为得逞,给自己造成巨大损失。

  张女士称,工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未对该珠宝公司尽到严格培训义务,案发后未及时向警方提供信息,使之错过获取录像带资料的机会,使劫匪至今逍遥法外。故将三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连带赔偿。

  庭审

  被告认为尽到审查义务

  法庭上,工行提供证据否认了在元旦节期间停业,同时表示自己对消费单位珠宝店无任何培训义务。兴百轩珠宝公司辩称事发时他们已认真核对过银行卡与单据上的签名,确认无误后才接受该消费的,并认为张女士不能提供银行卡,该项指责没有依据。

  警方去调查时已超过了该店录像存录的时间,所以事发的录像已经删除。银联公司的代理人则表示该公司也没有向珠宝商店提供培训的义务。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来源:东方网选稿:见习编辑苏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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