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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童落水溺亡两被告实无过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7:4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岳嵬 通讯员陈祥军)7岁孩童在农场的水渠边洗鞋时不慎落水溺亡,不堪丧子之痛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农场和水渠施工方告上法庭。但事与愿违,两被告经审理被认为“无过错”。为了妥善化解这场悲剧所引发的矛盾,法院调解促成了一起人道主义赔偿。

  桂林洋农场管辖区内,有一条灌溉农田的水渠,绵延数里,直达南渡江。今年4月2
日下午,农场鼎庄村四清桥下的水渠处,年约7岁的钟某在渠边清洗污泥,一不小心滑落水中,不幸溺死。7月12日,钟某的父母将桂林洋农场及农场建筑公司告上法庭,请求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等共5.5万余元。

  庭审查明,水渠作为水利设施存在的年代久远,跨度长,途经数个村庄,已属自然存在。建筑公司对水渠进行防渗工程确实在出事前1个多月已竣工,两被告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但法庭考虑到,如果判决驳回孩子父母的诉讼请求,对方显然难以接受,矛盾还将进一步激化。主审法官于是选择了调解方式,力求息讼。

  庭后,主审法官三次到访农场及建筑公司,以情以理开展思想工作,希望两被告多体谅原告的丧子之痛,从人道主义出发作出适当补偿。与此同时,法官耐心开导孩子的父母,从法、理、情三方面分析案情,解释相关法律,劝说原告适当降低赔偿的请求。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协议:孩子的父母同意两被告一次性补偿医疗费、丧葬费等1.5万元。近日,这起人身赔偿案,在双方当事人都心平气和的状态下,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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