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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招生部门再次出台政策 严查高考移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8:5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就做好普高全国统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必须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同时,严格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积极协助和配合招生部门做好高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彻底杜绝省外学生通过在青违规落户后参加我省高考的渠道。

  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在联合通知中严肃指出,近年来“高考移民”严重干
扰着我省正常的高校招生秩序,侵害了我省考生的利益,社会反响很大,尤其是长期奋斗在艰苦环境中的我省干部职工和广大农牧民群众,对省外学生冲击我省考生利益的行为很有意见。我省对于考生高考资格认定主要是通过审查考生本人户口底册、户口迁移手续和学籍档案等进行识别,各级公安派出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我省对在青高考学生有关户口问题规定》,规范户口迁移程序,严把高中阶段学生户口迁入我省的审查关,坚决堵塞户口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对2000年以后迁入我省的学生及家长的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等手续要提供给招生部门作进一步的审查,核查力度必须要加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通知明确指出,教育、招生部门要重点整治“高考移民”通过转学、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冒名顶替等手段,实现在青高考目的的违纪行为。在省外中学借读的我省学生,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注册登记后,不允许再在省内中学保

留学籍,在借读学校参加会考并取得学籍后,回青海参加高考;省内中学不允许为省外学生空挂学籍,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有关中学校长负全部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为“高考移民”在青高考提供户籍、学籍条件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要坚决按教育部、公安部文件精神严肃处理。 (作者: 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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