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招生部门再次出台政策 严查高考移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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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8:53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就做好普高全国统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必须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同时,严格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积极协助和配合招生部门做好高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彻底杜绝省外学生通过在青违规落户后参加我省高考的渠道。 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在联合通知中严肃指出,近年来“高考移民”严重干
通知明确指出,教育、招生部门要重点整治“高考移民”通过转学、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冒名顶替等手段,实现在青高考目的的违纪行为。在省外中学借读的我省学生,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注册登记后,不允许再在省内中学保留学籍,在借读学校参加会考并取得学籍后,回青海参加高考;省内中学不允许为省外学生空挂学籍,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有关中学校长负全部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为“高考移民”在青高考提供户籍、学籍条件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要坚决按教育部、公安部文件精神严肃处理。 (作者: 卡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