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被电缆窨井夺命 其父向供电局索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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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8:54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11日下午,甘肃来宁打工农民高达吾得向本报反映:11月3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其4岁的女儿高索非亚掉进西宁西站附近一电缆窨井后被摔死,他要求西宁供电局赔偿5万元,但未能达成协议。 高达吾得告诉记者,他是甘肃省积石县人,9月初和妻子一起在西宁西站附近的一家仓库干杂工,并吃住在仓库里。11月3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妻子领着女儿从亲戚家回来了,
高达吾得说,面对这起人命关天的事,责任方西宁供电局仅对事故现场进行了查看,当他找对方提出5万元的索赔要求时,对方说他们只负事故的一半责任,另一半责任应由孩子的父母来负,因孩子父母作为监护人未能尽到完全的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所以,供电局不能答应他提出的5万元的赔偿要求,认为5万元的要价太高,在他随后多次找对方协商时,对方总以“拿事的人出差了”为由将他打发走了事。 高达吾得说,眼下,他已不满足当初由他提出的5万元的索赔要求了,因在事情的进展中,他发现他和家人因此事受到的伤害和损失太大了,女儿夭折后,妻子精神失常了,并因此无法再打工干活,已被送回老家;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因此精神反常、神志恍惚;孩子的抢救费2380.40元、雇车运送至老家的费用为1500元、丧葬费3000元、后续其他费用也得几千元。关键是,因为计划生育要求,妻子在生了高索非亚后已经被“结扎”了,以后再无法生育孩子……据此,高达吾得决定至少要向西宁供电局索赔10万元。 (作者: 得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