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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学校请病事假需交钱 一张请假条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9:39 桂龙新闻网

  11月12日19时43分李先生来电: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西校区,学生有病或有事要请假时,需要交费。如果出校门,一个假条收费10元钱,不出校门则交6元。

  11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中原西路与绕城路交叉口西200米的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西校区。据了解,该校是一所中专院校,校内学生全部是2005级的一年级学生。经逐班调查,学生请假要交钱的现象主要出现在该校土木工程系与民用建设专业三、
四班。

  2005级土木工程系与民用建设(以下简称工民建)专业4班几名学生介绍,他们班从今年10月底开始,凡有同学在周日下午7:00~周五下午7:10期间请假的,须找班长在请假条上签字,之后找班主任签字,而且无论是病假或事假,只要是出校门,须把请假条交给保安,并在事后交10元钱给班里的生活委员;如果请假不出校门的,须交6元钱。

  一名姓常的学生从校门口的保安手中取得一张学校统一格式的请假条,记者看到该请假条有请假人的姓名、班级、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班主任意见等项目,还盖有“河南省建校学生处”的章。填写这张假条的陈同学说,事后他向班长交了10元钱。

  对此,该班班主任张保华表示,请假收费不是他的主张,是班干部为了减少同学请假而自发采取的措施,规矩是班干部自己定的,与己无关。

  该班负责请假条签名的副班长陈辉对请假收费的解释是:请假收费是校学生会于10月11日表决通过的,各班所收费用用于本班班费。

  对于班长的说法,工民建的几名同学都很不以为然:“如果请假收费是校学生会规定的,为什么其他班请假不收费?”他们一致认为,不管钱是谁收的,总之不该收,从来没听说过其他学校有请假收费的现象。

  河南教育学院教育法学专家王洪成说,学生干部收“请假费”没有法律依据,是一种变相的侵占学生财产权的行为。这种做法的动机虽可理解,但客观结果却违背了教育的基本规律,这种以经济手段代替教育手段的做法,是典型的“以罚代教”,只会使学生干部与学生之间变得对立,效果大相径庭。

  来源:东方今报选稿: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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