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与否谁说了算 省会用户测温急需专业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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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0:24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杨倩)用户埋怨暖气不热拒绝交费,供暖单位却说供暖正常达标。供暖质量达标与否究竟该由谁说了算?省会市民急切盼望能有公正的第三方来进行室内供暖温度测量。 石家庄市能源办主任张彦春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如果市民对供热质量有疑义,可向质监部门申请进行温度测量。记者首先将电话打到了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
石家庄市消协投诉部温主任表示,以往有市民就供暖质量来消协投诉,他们一般建议其拨打供热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的热线电话。石家庄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则说,外省市曾有市民自己测温,请公证人员对测温结果进行公证,并将此作为供暖质量不达标的证据。但因为居民自己测量室温并非按照专业方法进行,结果不一定准确,不能作为法律认可的凭证,所以该处目前不开展这种业务。至此,记者的采访走入了“死胡同”。 今年6月,石家庄市曾公布《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在草案中有这样的条款:用热单位应按规定设置测温点,定期测温,测温记录经热用户签字后建档,热用户对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供热管理机构进行复测。而对于测温点如何设置以及如何具体进行操作,草案中并未具体规定。据了解,该《办法》目前尚未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