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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逃逸被拘又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0:26 锦州日报

  本来事情不大,可顾某却凭侥幸心理,撞人后一跑了之。没想到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不但被抓进拘留所,还被告上了法庭。

  今年初夏的一天傍晚,西边的晚霞还没有褪尽,街上消遣纳凉的行人渐渐多起来,顾某驾驶着机动三轮车在大街上急速行驶,车行至义县城内天详超市门前时,将正在横过马路的王某刮倒。顾某没有停车,一踩油门跑了。王某被送进医院,诊断为“头面部外伤、右
耳外伤,右手外伤”。王某住院9天,花去医疗费1500余元。王某报警一周后,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即被关进了拘留所。因顾某肇事后逃逸,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顾某负责事故的全部责任。

  还没有解除拘留,因为赔偿问题,顾某又被告上了法庭。顾某在拘留所里接到法庭的传票和原告王某的起诉状时,非常后悔:“我不懂法呀,我跑啥呀!”是的,如果顾某不逃,责任不一定是全部,更不能被拘,也不可能被推上法庭。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顾某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26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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