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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蟒蛇喜归自然 猎捕者难逃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1:1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日前,平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快速出击,破获一宗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成功将一条2米多长、重达15公斤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蟒蛇从猎捕者手中解救出来,放归自然。

  11月7日上午8时左右,平远县热柘镇某所职工蔡某、叶某、钟某和小柘村管电员刘某一起到热柘镇韩坑村架设电线,行至该村一小山坡上时,走在前面的刘某突然发现一条大
蛇藏匿在草丛中。为将大蛇捕获,刘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砍下一支“Y”字型的木棍,猛追上受惊后正往山下逃窜的大蛇,并用木棍死死地将蛇头压住,蔡某、叶某、钟某迅速上前,合力将大蛇捉住。为防止蛇咬人,刘某将蛇的上下嘴唇捅穿,用铁丝牢牢捆住。四人将蛇扛至韩坑村,由刘某联系买主,准备将蛇出售。接到群众举报后,平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快速出击,将四名作案人员抓获,并将大蛇从猎捕者手中解救出来。

  经专家鉴定:此蛇属蛇科中的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蟒蛇。刘某、蔡某、叶某、钟某四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样生渊元先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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