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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发生口角孙媳妇打残祖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1:3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汉中讯(记者张红中)镇巴县女子邹彩明因一些琐事打残自己的爷爷,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爷爷的医疗费用。

  邹彩明是曹某的孙子媳妇,同住在镇巴县观音镇桃湾村一个院子里。今年夏季,邹彩明和爷爷曹某因一些家庭小事发生口角,并相互之间推搡,邹彩明夺过曹某正在抽的旱烟杆将其左眼睛打伤。曹某后来在医院治疗无效,只好做手术将眼球摘除。经法医鉴定,曹某
的左眼损伤为重伤,属五级伤残。县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邹彩明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爷爷曹某的医疗费用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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