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为4元,网管砍客人好几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2: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林义建) 为了4元,把人脑袋砍开花,伤口长达16.7厘米。日前,这个不理智的网管已被公诉到湖里区法院。

  10月17日,苏某在后埔一网吧连续上网6个小时,按规定应交费12元。凌晨3时许,苏某到服务台结账,不知何故,电脑显示苏的卡里只被扣除8元钱。为这短少的4元钱,网吧的网管陈某某与苏某吵了起来,陈将苏拉到网吧门口。在经过29号电脑桌时,陈某某见桌上
放着一把西瓜刀,顺手拿了起来。两人在门口越吵越凶,陈某某失去理智,举刀朝苏的身上砍了一刀,两人扭打在一块,陈某某又持刀往苏的头上砍了几刀。

  湖里区检察院认为,苏某某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