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债如绑票 债权人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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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2: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刘宏) 讨债,方式得合法,否则就可能像这5名晋江人一样,钱没讨回,自己倒先进去了。 晋江人林×汉、林×排和陈×望合伙经商,2005年1月10日和11日,由陈×望出面与施能奖签订了两份总价值580万元的购货合同,之后,3晋江人全额支付了货款,但施能奖不仅没依约履行合同,而且躲得无影无踪。
3晋江人决定将施能奖的妻子及下属施某某关押起来,以迫使施能奖出面还款。他们还找来老乡帮忙。 3月29日9时许,一伙人闯入电业花园某室,逼迫施的妻子洪某某和下属施某某说出施能奖的下落,但未能如愿。当日下午,他们又将两女人带往惠安县三处地点关押起来,由另一老乡看管。 12天后,3个晋江人与施能奖的弟弟展开谈判,却被公安人员逮个正着,两女人也被解救出来。 思明区法院的主审法官说,这些晋江人虽是为讨债,事出有因,但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却构成了非法拘禁罪。还好,5被告人认罪态度很好,法院最后分别判处5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3人得到缓刑处理。(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