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女行窃被抓 民警真情感化劝其说出原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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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5:20 玉溪日报 | |||||||||
近日,经过通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与秀山派出所办案民警的努力,一真实身份不清的聋哑女被查明,一起涉案价值达4000余元的盗窃案成功告破。 自2000年初以来,通海县秀山镇连续发生多起聋哑人在服装店、鞋店等地拎包盗窃案件,刑侦大队根据这类案件的特点,及时发布《警方警示》,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注意防范。今年9月28日11时许,秀山镇盐店巷某服装店内的一个女式休闲包被人盗走,包
聋哑女家在何处?年龄多大?对失主指控的犯罪行为有些什么样的供述和辩解?作案动机是什么?如何才能查清其基本情况和犯罪事实?成了困扰办案民警的一个个难题。 经过认真分析后,民警们一致认为,残疾人最需要的是关心和爱心,即决定在向周边县区发出《协查函》的同时,对该女青年从生活上入手,给予特殊照顾,用真情感化她。10月12日,聋哑女终于在一张废纸上写出她叫李某,15岁。办案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上网查询。 10月15日,通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内来了一名聋哑女,她在纸上跟接待的民警“说”其是山西人,叫李某某,来找朋友李某,李某是聋哑人,她从家中外出已有几个月了。民警即让李某某对女青年进行辨认,李某某确定此人就是李某,并告之办案民警李某的基本情况。李某,15岁,山西省长治县人。在山西警方的配合下,经李某父母对《协查函》上照片的辨认,确认女青年就是他们失踪的女儿李某。 10月26日,李某的父母带着相关证明材料来到通海,在他们及专业人员的配合下,李某(汉族,小学文化,现年15岁)最终“讲述”:其因先天聋哑,在当地一所特殊学校念书,2005年6月26日,其伙同同班的五人从学校跑出,后到处流浪。9月28日,李某一人来到通海,并在街上到处转悠,当转到秀山镇盐店巷一服装店时,发现店内放有一女式休闲包,因身上没钱,遂起歹念,趁店主不注意将包盗走,在逃窜过程中被当场抓获。 李某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依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后交其父母领回。(玉溪日报 刘德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