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司机摔伤乘客 公交公司为其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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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5:3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11月14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范宏雷)公交车没关好门就贸然起步,结果造成车上的乘客摔下车受伤,两颗门牙脱落。气愤之下,受伤的乘客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宁波市鄞州区法院一审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受伤的乘客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7600余元。 2005年7月31日中午,北仑公交公司驾驶员黄某驾驶公司的大型普通客车从宁波驶往
由于在后续治疗费和误工费上有争议,2005年8月,胡某向鄞州区法院邱隘法庭起诉,要求北仑公交公司支付继续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28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系公交公司职工,该事故发生在其履行职务期间,故对该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理应由公交公司承担。由于胡某所镶的假牙具有一定的保质期,因此应当根据社会平均寿命年龄,计算更换假牙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