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南浔镇杀夫弑父案尘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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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6:0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11月14日杭州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钱聪)发生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的一名弱女子与一对儿女联合勒死恶棍丈夫的杀夫弑父家庭凶案,近日已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妻子贾小芬、儿子冯波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和四年。 在南浔镇打工的四川省西充县农民冯先义一直好逸恶劳、酗酒偷窃、虐待家人,今
次日晨,贾小芬的妹妹贾晓晏和妹夫朱品利得知此事后,积极帮助处理尸体,到派出所要求开具死亡证明,并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做假证明包庇贾小芬等人。 法院判决认定,贾小芬、冯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被害人冯先义生前恶习较多,案发当晚又无端滋事、态度粗暴,故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对贾小芬、冯波从轻判处。同时,朱品利、贾晓晏在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做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分别判处朱品利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贾晓晏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此前,女儿冯某因刚满14周岁,情节轻微,且为从犯,故被湖州市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