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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涉嫌杀人羁押576天获释 申请126万国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2:29 东方早报

  因涉嫌“抢劫杀人”被一审判处死刑,遭羁押576天后又被无罪释放———昨天,因不满盐城市法院、市检察院作出的共同赔偿36700余元的决定,被称为“江苏佘祥林”的盐城农民周如扣正式委托律师,将向江苏省高院递交126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2002年9月9日,江苏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万和村村委副书记周如扣被盐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罪名是抢劫杀害同村一84岁的老人周成堂。2003年7月24日,江苏省高级
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05年4月7日,周如扣终于获得清白。现在,周如扣走上了索赔之路。

  羁押期间家庭发生突变

  “我从小连个鸡都没杀过,怎么有胆杀人?”昨天,周告诉记者,他是因“刑讯逼供”才供述自己杀人的,“他们剥光我的衣服,将一只手铐在窗条上,一只铐在条椅上,站也不能站,蹲也不能蹲,长达40多个小时,为保住自己的性命,只好承认。”

  周表示,在他羁押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结婚3年的儿媳受不了“公公是杀人犯”的冷眼冷语,与儿子

离婚;儿子周建峰从上海辞掉工作,与亲人一道奔波盐城、南京上访;2个女儿辍学;妻子因担心焦虑出现毛细血管破裂、血小板降低等病症。自己从看守所出来后也患了尿道结石,视力模糊,只有戴上300多度的老花镜才能看清。

  因不满盐城市法院、检察院作出的共同赔偿36700余元的决定,昨天,周正式授权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钱苏平、刘正操向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在初拟的《赔偿申请书》上,周要求盐城市法院、市检察院共同赔偿各类损失计126万余元。周解释了126万余元的组成:律师费4.5万元,精神损失赔偿90万,家人来南京上访3次的食宿费用4.4万元,看守所伙食费3900元,打印复印邮寄材料费3850元,电话手机费4960元,看病费1229元,家庭田地抛荒2年损失计6. 4万元……

  案件回放:退休医生家中被害村支书成“杀人犯”

  2002年4月3日,周成堂在家中被害。当年9月,市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决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检方起诉书和法院判决书认定:2002年4月1日晚6时左右,周如扣看到周成堂到原居住的老屋烧香,想到自己欠债较多,而周成堂比较有钱,遂产生杀死周成堂抢钱的念头。3日14时许,周如扣看到周成堂打开院门,便尾随入室,用手捂住周成堂的嘴、卡住脖子,将其扳倒在地,然后拿起周成堂家的一把手术刀,刺戳周成堂颈部、双眼等处,致周成堂死亡。后在周成堂家中翻钱,从周上衣口袋劫得钱包一只,内有57元。

  一审判决后,周向省高院上诉。他的辩护律师认为,一审定罪证据不足,除了周如扣不稳定的口供外,没有任何能“拿得出手”的证据。更关键的是,周口供中提到的将手术刀和皮夹分别扔到堤南河和红九河,但这两件物证没有发现。

  2003年7月,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盐城市中院重审。其间,盐城市检察院撤回起诉。2003年11月8日,周被取保候审,此时距他被逮捕已576天。今年4月,盐都公安局撤消周故意杀人案,周获得自由。早报江苏专稿 李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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