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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选举知识问答(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4:36 山西日报

  7、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一是开展选举的宣传工作;二是拟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选举细则,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三是确定和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四是登记选民,审查、确定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五是公布选举方式、时间和地点;六是依法组织产生候选人,公布候选人、竞选人名单,组织候选人、竞选人演讲;七是主持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八是解答选民询问,受理选民申诉;九是总结上报选举情况,整理、移交选举档案;十是办理有关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

  8、关于选民资格有哪些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其中年龄的计算是从出生的那一天到本村确定的选举日已满18周岁。出生日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村民系指本村村民,即户口在本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指因犯罪被取消在时限内参加政治活动的人和因羁押无法参加政治活动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限,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因羁押在案无法参加政治活动的人,以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公函或者文件为准。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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