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学生欲抢注福娃为体育用品服装类产品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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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5:1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1月14日讯 (记者郭世锋 通讯员宋兵) 奥运吉祥物“福娃”一对外界公布,“嗅觉灵敏”的人士就打起了抢注该商标的主意。今天一大早,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大二学生明永飞来到位于文化东路的山东白兔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注册“福娃”商标的委托申请。 今天上午,记者在公司的大厅里见到了19岁的明永飞。他告诉记者,虽然还是一个
明永飞说,他十分关注北京奥运吉祥物揭晓一事,在正式公布的第二天就来到白兔公司进行咨询,由于正值周末,工作人员告诉他必须等到工作日才能进行注册。“福娃”早先已被一些企业申请为某些类别的商标,目前比较适合用“福娃”作为商标的还剩下体育用品、服装等类别。在公司的建议下,明永飞决定选择“福娃”用于玩具和体育用品28类的文字商标。“如果这个商标能注册成功,我就可以有偿授权他人使用或者转让。但是如果国家奥组委需要使用该商标,我会毫不犹豫地予以无偿转让,”明永飞说。 据公司总经理李芳介绍,这几天前来咨询“福娃”商标的人很多,但是作为学生提出申请的明永飞还是第一个。目前,明永飞已正式委托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注册申请,是否能获得批准还有待主管部门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