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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执行新摩托车驾照考试收费标准 将试行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5:19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韦芳芳 实习生关伟)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广西机动车驾照考试收费新标准后,南宁市近日已执行新的摩托车驾驶证考试收费标准。新的摩托车考试费用分为学员自带车和不带车两种,分别为190元和230元。

  另外,学员在考试中,每一科目首次考试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第二次及其以后补考,以及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后接受科目一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
上记满12分后接受“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在收费时要亮证收费,按收费公示的内容和要求向社会进行公示。据了解,此收费标准将试行2年。

  编辑:杨东 作者:韦芳芳 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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