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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今起就“股权激励”公开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0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唐戢)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终于揭开神秘面纱,证监会从今日起至本月22日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待征求意见结束后,证监会将对《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正式发布实施。《意见》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但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此外,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股票来源方面,《意见》明确了公开发行时预留股份、向高管人员发行股份和回购本公司股份三种方式。在股票数量方面,规
定上市公司全部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其中个人获授部分原则上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超过1%的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特别批准。《意见》规定,激励计划一般以业绩或时间为条件,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励对象达到业绩目标或服务达到一定期限时才能出售。《意见》在完善信息披露、防止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行为方面也作了详细的规定。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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