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特殊天气环卫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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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1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杨珂通讯员井迎春)济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近日出台了《济南市市容环卫系统特殊天气工作预案》,对在特殊天气下,如何及时保证道路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预案规定,降雨、大风天气过后的路面污物、淤泥、落叶清扫工作要在早上7:30前完成。对淤积特别严重的个别地段,要求在12小时内清理完毕。在白天雨量较小时,对
规定同时要求,保洁员在出现大暴雨等危险情况下,要停止作业。当天气气温超过35度时,各作业单位要在中午12点到下午4点根据天气情况自主调整作业时间,进行防暑降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