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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瘫痪在床,丈夫三诉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18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通讯员余言

  【金陵晚报报道】未婚先孕,年轻男女周平、胡玉宁(化名) 不得不踏上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一次意外,他们再次孕育了一个小生命。因为这次怀孕,胡玉宁风湿性关节炎复发,从此瘫痪。

  就在这时,周平提出了离婚,在被法院接连驳回两次后,他第三次提出离婚。

  最终,这场离婚官司开进了胡玉宁家里。

  庭审直击

  三个月前,雨花台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考虑到胡玉宁的病情,法院决定到胡玉宁的娘家开庭。胡玉宁的娘家非常简单,四处弥漫着药味,无法行走的胡玉宁,早早就被安置在客厅的沙发上,等待着开庭。

  关键词:孩子

  原告:我要离婚,两个小孩一人抚养一个,诉讼费一人一半。

  被告:没法养活,我连自己都养不起,还小孩呢?我不同意离婚,小孩我也无力抚养。

  原告:我们感情不好,当时已经分手了,后来因为她怀孕,在各种压力下,迫不得已才领了结婚证。我查过相关法律,分居两年以上的,应判决,如果判决不离,继续分居一年以上的,应判决离婚……

  当听到周平说不得已才结婚时,胡玉宁哭了。紧接着,周平嘴里冒出了“查过相关法律”的话,胡玉宁气愤地打断了他。

  被告:我没给他压力,我家人也从来没有给过他压力,他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要好好过日子。我敢这么说,是因为我有证据。一次,我无意看到了他的日记,他在日记中说“准备离婚,小孩子抛给父母……”这种人能过好日子吗?

  审判长:领证后为何又生一子?

  原告:这是一个意外,当初她怀孕时和我提过一次,但我没有当真,后来还是家人发现的,那时已经6个月了。本来是准备做引产手术的,因为前一胎是剖腹产,做引产手术会有危险,没办法只好把小孩生下来了。

  被告:不是。小孩是他要的,他父母天天在我耳边念叨“如果生一个儿子就好了”。现在好了,儿子生下来了就把我赶回来了。

  算什么啊,把我东西一包,打个车就把我送回家了。

  原告:根本不是这样,今年6月份,儿子生病,她把女儿带回娘家后,就不肯回家了,后来干脆叫我把女儿也带走,她不管小孩了。我没有叫她走,她第一次走的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回娘家后我叫她回来,她又不肯回来。

  关键词:疾病

  审判长:被告,你是婚前还是婚后得了风湿关节炎?

  被告:结婚前有风湿性关节炎,但在医院已经看好了,生小孩后复发的。

  审判长:原告,你与被告谈恋爱结婚前,是否知道被告有这个病?

  原告:我没在意,她说有风湿关节炎,后来治好了。我们谈了3个月,年轻人,冲动,有了孩子。我知道她有这个病,但我听她说已经治好了。

  被告:我什么时候讲治好了,这个病是世界上的疑难杂症,根本就治不好。要是好了,我现在还躺在家里呀,我不出去找工作赚钱呀?

  说完这段话后,胡玉宁抬头看了看钟,随即将身边茶几上的一瓶药水打开,取出一点后,涂在自己的腿上,不停地来回搓、搽。

  审判长:第一次治好是何时?何时复发?

  被告:1998年治好了,生第二个小孩时复发的。

  审判长:被告,结婚前有无和原告讲,这个病治不好?

  被告:这个根本就不用讲,电视上都放过。

  审判长:原告,你决定领结婚证时,是否知道这个病是治不好的?

  原告:领证时,我不知道这个病根治不了,我们之间也不是病的原因,是性格不合……

  说这话时,周平的情绪有些激动,声音高了点。这时,胡玉宁突然大声地喘气,表情很痛苦,然后捶着胸口说:“讲话低点声,你这样说话,吵得我受不了。”周平一脸无奈地低下了头。

  审判长:被告,原告现在已是第三次起诉离婚了,你有何意见?

  被告:离婚?以后谁养我?我不同意离婚,我父母也不可能养我一辈子的。

  原告:我自己没有固定工作,因为有两个小孩,从经济收入上讲,根本没有能力给她经济补偿。

  审判长:原、被告有无生活来源?

  原告:现在没工作,以前是搬运工。

  被告:我没有生活来源,就是我妈给我吃喝。

  在法庭辩论阶段,周平没有多说什么,他坚持要离婚。见丈夫铁了心要离婚,胡玉宁也说出了她最后的要求。

  被告:我没有别的要求,他只要把我的病看好就行了,我以前看病的钱约五六千也要他支付,还有一些药品等近一万元。

  在审判长及人民陪审员的积极调解下,周平、胡玉宁达成了离婚协议——

  周平、胡玉宁自愿离婚,双方所生两子女由周平抚养,周平每月带两子女给胡玉宁探视一次;周平一次性给付胡玉宁经济帮助款2000元。

  诉讼费由原告负担。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这份离婚调解书当场制作出来了,在胡玉宁的哭泣声与周平的叹息声中,庭审结束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当天下午,胡玉宁反悔了。后经法官多次调解,昨日,周平与胡玉宁的婚姻画上了句号。

  丈夫从一开始就错了

  整个庭审,周平都没有直视过胡玉宁,基本上就保持着一个姿势:无奈地低着头,表情木然。谈及这段婚姻,周平有的只是无奈与后悔。

  周平说,他与胡玉宁是1999年7月中旬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的,因性格不合,谈了3个多月就分手了。然而,一切并没有这样结束,胡玉宁怀孕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周平说,迫于家人的压力,他与胡玉宁结婚了。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

  “第一个小孩出生后,因为一次大意,她又怀孕了,儿子生下来后,因为没钱交罚款,到现在都没有报户口。我们本来就没什么感情基础,再加上双方都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经常为一些小事争吵。为此,我和父母也闹翻了,我们只好搬出来自己租房子住,生活变得更困难了。后来,她又发病了,对这个家不闻不问,两个孩子全部由我一个人照顾。这日子我没有办法再过了,除了经济上困难外,还有精神上的压力,这种双重压力我实在受不了了。”周平痛苦地说道。

  周平说,在分居长达3年多的日子里,他们夫妻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了。这段婚姻的开始本来就是个错误。长期抚养尚未成年的幼子幼女,让他苦不堪言。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并使他摆脱痛苦的婚姻和沉重的家庭重担,他不得不选择离婚。

  妻子我真怕活不下去

  从庭审开始,到调解结束,胡玉宁都在挽留这段婚姻,她不愿意离婚。可是,她想留住的不是婚姻本身,也不是丈夫周平的心,而是她下半辈子的依靠。

  调解时,胡玉宁从小声哭泣发展为失声痛哭,她说,她现在花的每一分钱都娘家人的,她唯一能依靠的就是母亲,可是母亲也会有离开她的一天。如果她同意离婚了,以后谁来养她,周平有手有脚,好得很,可以再组成家庭,还可以过幸福生活,她怎么办。孩子那么小,她能指望孩子吗?孩子以后跟着周平过,还会再养她这个母亲吗?

  提及周平打的这三场离婚官司,胡玉宁说:“有必要这样吗?有打官司的钱不能给小孩添些新衣服,买点好吃的吗?三天两头打官司,乱花钱。”

  而面对周平提出的种种离婚承诺,胡玉宁始终抱着一句话:“他现在答应,以后反悔怎么办呀?”经过一番沟通,胡玉宁向记者道出了心里话,她说,她知道这个婚是离定了,可是,她怕,怕以后没法活下去。“你看我这样,这一辈子都找不到工作了,我找哪个去呀?关键是我这个病,根本就治不好,这么个瘫子,我只有拖累人的份,拖累我的家人,我实在过意不去。离婚对于别的家庭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一种再生,可是我呢,只是把我推向死路。”

  律师认为患病不妨碍离婚

  “孩子给他养了,以后我老了,还会来养我吗?”胡玉宁的这种担心是否存在?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苏法德永恒律师事务所孟兰凯律师。

  孟律师表示,就本案而言,胡玉宁的种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关于抚养权问题,即便以后周平反悔了,不愿意抚养两个孩子,双方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抚养权问题。法院审理抚养权纠纷案件,其立场主要是最大限度保护小孩的权利,简单说,就是谁能提供给孩子安稳的生活环境。就此案而言,周平的条件肯定比胡玉宁好,只要没有重大改变,孩子跟周平生活是最合适的。

  另外,关于赡养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为父母婚姻的解除而解除,子女不论由谁抚养,对另一方都有赡养义务。所以,胡玉宁完全不必担心以后孩子不养自己的问题。

  关于此类离婚案件,孟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判决婚姻解除的唯一标准就是感情是否破裂,一方有困难或有疾病都不能阻止离婚的产生。但是,《婚姻法》同时也规定,离婚时,一方有重大困难的,另一方应当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但并没有对具体数额进行规定。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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