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令”能否令行禁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2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静涛)商务部近日颁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再次要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人出售酒类产品,今年7月1日商务部颁布实施的《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也有同样要求,这一老一新的“禁售令”,真能让未成年人禁酒吗?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市民对这样的“禁售令”并不看好。 7月份曾“禁售”商家至今不知
此次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全国统一的酒类市场流通管理规定,要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标识。而7月份商务部曾颁布实施的《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也有同样的要求。 近日,记者在西安的很多商场、超市等酒类销售柜台均未发现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以及类似的告示,对此一些售酒服务人员也表示,他们不知道或不清楚有这样的规定。 “禁售令”难操作需多部门配合 “7月份的那个规范,一直没有看到,也就谈不上实施。”西安市商务局的一位部门负责人说。针对商务部再次颁布的“禁售令”,他表示,这样的规范不像法律,没有强制性,很难操作。这位负责人说,未成年人接触烟酒的渠道是多方面的,同时还需要工商、教育等多个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的规定对违反向未成人出售酒类的,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没有看到上边的文件,还不好说。“也许会好些,但涉及人员的配备等,肯定需要一个过程。” 能否令行禁止市民表示担忧 “我希望尽快执行这个标准,但谁来执行监督,应该明确。”西安市民雷先生说。他表示,防止未成年人饮酒是一项社会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相互支持。不少家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未成人禁售酒是好事,但能否达到预期,他们表示担忧。 据了解,近年来饮酒低龄化趋势严重,未成年人饮酒比例越来越高,因饮酒导致未成年人斗殴、死亡事件时有发生。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王洪律师认为,还应强化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执行国家法律,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