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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未婚生子后离家 老母抚养外孙13年没户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2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叶明蓉 通讯员凌先明

  “我养这个孩子已经几年了,假如我想收养他,那要办么手续?”昨日上午,硚口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接待了65岁的石婆婆和她的外孙佳佳(化名)。

  “这孩子多大了?哪来的?”法援科工作人员引石婆婆坐下。但石婆婆支支吾吾,
只说孩子是自己捡来的,不知道孩子的身世。工作人员意识到,石婆婆可能有难言之隐,于是一边给她倒水,一边和她拉家常。

  “唉,这都是我那不争气的姑娘造的孽哟。”石婆婆终于开口讲出了实情。

  原来,石婆婆有个女儿,由于是老幺,自然有些任性。1992年,经人介绍,她认识了一个在酒店工作的小伙子,两人随即确立了恋爱关系。但石婆婆考虑到女儿年纪尚小,小伙子工作又不是很稳定,便反对两人在一起,母女俩为此经常闹别扭。

  有一天,母女俩又为此事争吵起来,石婆婆一气之下,说,“你要和他好,就不要再回这个家了。”女儿扭头回房收拾了几件衣服,气鼓鼓地离开了家。

  “我们到处寻她,都没有消息,后来还是她捎话回来,说是在广东打工。”石婆婆叹了口气,“一年多后,她却抱着个孩子回来了。”

  由于女儿生下孩子没多久,家里人也顾不上责怪她。但哪知道,孩子满月后才5天,女儿又不打招呼离家出走了,这一走再也没有音讯。

  石婆婆为此伤透了心,但孩子终归是自己的亲外孙,石婆婆从此担负起了照料孩子的责任,这一照料就是13年。

  “这孩子从小没有户口,因为这,上幼儿园和小学都比别人交钱多。明年他就要上中学了,没有户口可咋办?”

  法援科工作人员告诉石婆婆,这种情况肯定无法办理收养手续;至于户口问题,她最好能与女儿取得联系,证明佳佳与她的血缘关系;然后出具有关户籍证明,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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