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来五金广场要求:不交促销费就撵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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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07 汉网 | |||||||||
(实习记者何欣荣)面积不大的小店要交广告费“统一促销”,商户不愿意,市场管理方就要其明年走人。近日,汉口汉来五金广场的19家小商户陷入两难境地。 商户蔡先生在该市场做生意已有3年,他介绍,3天前他接到市场管理方的通知,称将于年底举办促销活动,要各商户交纳一定促销费用。如果不交,来年不会续签合同,市场将收回商铺。
蔡先生的商铺面积约10平米,按规定要缴400元“促销费”。他感觉钱不该交,因为此前签的租赁合同上并没有“统一促销”这一款,前3年也从未交过,而且搞不搞促销是商铺自己的事,市场管理方为何强求商铺促销?再说,他的商铺“巴掌大一点”,促销完全没意义,“400元广告费等于白交”。 据了解,与蔡情况类似的还有沿街的18家小商户。 市场管理方利大公司则有另一番说法。该公司招商部沈经理称,为提升市场的品牌形象和商户的经营业绩,必须搞促销活动。他称市场内500余家商户,近400户已同意,剩下的部分小商户是想“背靠大树好乘凉”,沾促销活动带来的人气。作为广场的一分子,他们也应该交钱参加促销活动。至于“收回商铺”一事,沈表示“淘汰部分小商户是必然的”。 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的张焕瑜律师表示,如果此前签的店面出租合同上没有“统一促销”这一款,市场管理方收取广告费的行为就属乱摊派。而想借此请小商户走人,则有歧视小商户之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