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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强逼两少女拍裸照勒索 首犯被判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10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曹晶晶实习生刘琼通讯员天法宣) 先后逼迫两名未成年少女拍裸照,并以此勒索财物的一个犯罪团伙近日在天河区法院接受宣判,该团伙首犯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孔兆熊,绰号“熊猫”,30岁,广东人,初中文化。今年7月初的一天,孔兆熊伙同孔铭峰、柳珍及柳的妹妹等人(均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将被害人姚某某带到天河区龙洞村
一出租屋内。孔铭峰、柳珍持刀威胁并殴打姚某某,逼其脱掉衣服后,拍下姚某某的裸体照片。随后,孔兆熊以公开裸体照片相威胁,勒索姚某某人民币1万元,协商后降为人民币5000元。7月11日,孔兆熊收到钱后将裸体照片及底片还给姚某某。

  同年7月7日21时许,孔兆熊伙同孔铭峰、柳珍等人故技重施,用同样的方法拍摄了黄某某的裸体照片。5天后,孔兆熊把其中一张裸体照片放到黄某某的住处,并威胁如不给钱就将照片公开。当晚7时许,孔兆熊到约定地点取5000元赎金时被早已埋伏在此的民警人赃并获。

  天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孔兆熊结伙胁迫两名未成年人拍裸照,并以公开裸照相威胁,勒索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鉴于其已认罪且部分赃款已缴回,故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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