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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原副行长受贿案关键人物黄俊杰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17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王文波、李京华)自称收了400万元人民币是“合法行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涉嫌巨额受贿案中的一位关键人物黄俊杰14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只有初中文化的黄俊杰今年41岁,是深圳亚捷电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黄俊杰于1999年7月至2001年1月间,因没能承揽到中国农业银行的3亿元设备租赁
业务,与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财会部主任的于大路共谋,利用于大路负责租赁业务的职务便利,向承揽到这项业务的北京某电子公司索要补偿金。后来,以深圳市恒明达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采取签订虚假委托合同的手段,收受这家公司支付的人民币共400万元。据称,黄俊杰是农发行两名副行长涉嫌受贿案第一个出庭受审的犯罪嫌疑人。

  黄俊杰一案开庭后,当法官问黄对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的意见时,黄俊杰的回答说,他不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根据黄俊杰的陈述,他是在1993年推销产品时和于大路认识的,于大路那时候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1999年,黄俊杰得知农发行有3亿元的设备租赁业务,能获得5%利润,于是向已调到农发行的于大路提出承揽该业务,于大路同意给他一半业务。于是,黄俊杰所在公司就开始进行市场调查,并制作出了可行性报告送到了农发行。但是到了1999年9月份,于大路却说把业务全交给了另一家公司,费了劲又没拿到业务,黄俊杰不甘心,于是他就想通过于大路出面协调,分给他一半业务,或者给三分之二的利润。后来,于大路和承揽到业务的这家公司老总商量后,对方同意支付400万元,双方签订了委托服务合同,并分3年拿到了400万元。

  在回答公诉人的询问过程中,黄俊杰说自己收400万元是正常的商业行为。黄曾供述说,在3亿元业务被别的公司拿走后,于大路抱怨说自己干的活不少,钱全让别人拿了。黄俊杰就给他出主意,让于大路出面协商,说有一家不好惹的财政部的公司也要揽这笔业务,让拿到业务的这家公司出笔钱摆平此事。于大路也在供述中说,拿到业务的某公司和他原来的上司胡楚寿关系很深,胡楚寿发话让该公司做3亿元的业务,他作为直接业务主管,心里很不平衡,于是他和黄俊杰商量后,向这家公司要了400万元,当时说的是这笔钱两人都有份。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对黄俊杰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处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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