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花和尚酒店约会情人 一言不合用手机带将其勒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通讯员汪次安) 韶关市中院近日开庭审理了焦丽华涉嫌故意杀人案,并将择日宣判。被告人焦丽华1979年出生于江苏省,后出家做佛事。2001年,焦丽华在清远市石角镇龙华禅院做佛事时,认识了被害人杨某(女),之后两人保持情人关系。

  据指控,今年6月30日,焦丽华与杨某在韶关会面,并一同入住某大厦411房。7月2日下午,焦删除了杨手机中一条关于焦住址等情况的短信,两人发生争吵至拉扯。杨某大喊
救命,焦丽华怕别人知道一个和尚与一女子同住一房的丑闻,情急之下,用手机挂带勒住杨某的脖子致其死亡。次日,焦投案自首。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