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和尚酒店约会情人 一言不合用手机带将其勒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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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通讯员汪次安) 韶关市中院近日开庭审理了焦丽华涉嫌故意杀人案,并将择日宣判。被告人焦丽华1979年出生于江苏省,后出家做佛事。2001年,焦丽华在清远市石角镇龙华禅院做佛事时,认识了被害人杨某(女),之后两人保持情人关系。 据指控,今年6月30日,焦丽华与杨某在韶关会面,并一同入住某大厦411房。7月2日下午,焦删除了杨手机中一条关于焦住址等情况的短信,两人发生争吵至拉扯。杨某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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