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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生部门:公布非法行医十宗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9:59 桂龙新闻网

  “飓风二号”取缔53家黑诊所

  今年我区卫生部门联合武警、食品药品监督、监察等9部门7月27日起开展的打击非法行医“飓风二号”行动中,共取缔无证行医53家。在昨日的通告会上,卫生部门还公布了今年10个非法行医典型案件。

  卫生部门今年监测了我区部分媒体1月份到10月份发布的医疗广告6960条(次),发现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占总监测数的92%,涉及各类医疗机构48家,对这些违法医疗广告,卫生部门都作出了处罚。

  目前,我区医疗服务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黑诊所和假医游医屡禁不止,部分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出租本单位科室门诊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等。为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监督医疗服务市场,我区部分卫生部门已陆续开设了非法行医案件举报中心。

  以下是10起非法行医案件。

  假医生医院坐堂

  ●柳州市“空军医院”打着部队为社会提供诊疗服务的幌子非法行医。经查,发现“医院”内无一现役军人,4名“医护人员”均未能出示执业资格证书,也未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南宁市红十字会北湖门诊部聘用3名未取得执业证书的医生独立从事诊疗活动。

  ●田东县平马镇农尚忠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服务活动。

  ●南宁市“陆达龙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诊所超范围看病

  ●桂林市旷达英诊所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人流和违法开展取环术、放环术,并超出核准登记诊疗科目开展B超影像检查。

  ●河池市仁和西医诊所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开展妇科、皮肤科、乙肝专科、牙科诊疗活动,聘用的未经注册的医务人员还在诊所内使用假药。

  违规对外租借诊所

  ●南宁市泰华医院因将医疗场所出租承包给他人从事诊疗活动、聘用假医生行医等违法行为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德保县中医院自2004年9月1日到2005年5月,将本院泌尿科承包给福建人游元通开展诊疗服务活动,被卫生部门处罚。

  救鲍光蛇不力

  两医生被处理

  ●桂林市人民医院2005年7月25日在救治见义勇为的英雄鲍光蛇时,医生温健委派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试用期医生李晓单独处理病人,自己没有到急诊科进行会诊,检查病人。在不清楚患者真实伤情的情况下,温健指示李晓将危重病人收治,并让李代开医嘱和签字。医生庄敏彦在院前急救中没有按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及时救治,没有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医师报告病情,没有向病房医师直接交班。温健、庄敏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桂林市卫生局作出吊销温健医师执业证书、责令庄敏彦暂停执业活动8个月的行政处罚。

  游医用断肠草治癌症

  ●平南县无证游医覃泽辉于2004年9月23日用大茶藤(俗称断肠草)治疗一肺癌晚期患者,致使该妇女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为“断肠草”中毒致死。覃泽辉被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 年。

  来源:法治快报选稿:韦力萍作者:梁如雪 林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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