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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再放宽假释范围 反抗家庭暴力的女犯可假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0:12 龙虎网

  【龙虎网讯】据法制日报报道,北京市《关于对监所罪犯假释工作的规定》又有新变化,对家庭施暴人犯罪的女性罪犯也将被允许假释,这是该规定出台以来北京市对假释范围的又一次放宽。

  《关于对监所罪犯假释工作的规定》于2005年1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监狱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制定,《规定》明确提出对部分老年犯、
少年犯、女性罪犯放宽假释条件。

  10月,五部门在对《规定》的修改中,又明确了:过失犯罪(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除外)、防卫过当犯罪的罪犯,对家庭施暴人犯罪的女性罪犯,原判刑罚执行二分之一以上,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或者立功以上奖励的;原判刑罚执行三分之二以上,获得可以提请减刑、假释奖励的,都可从宽假释。

  据相关人士介绍,允许对家庭施暴人犯罪的女性罪犯假释,主要是考虑到这些罪犯只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成员的暴力,不得已以暴制暴而导致犯罪,其社会危害性不大,假释可能获得更好的改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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