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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追踪:销售假冒手机 责任人受到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0:1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西海都市报11月10日A6版刊登了《买手机“买来”烦心事》一文后,11日,同仁路手机广场的负责人对文中提到的销售假冒手机的商户作出处理决定。

  手机广场对11月7日出售假冒CECTU8800手机的两名商户作出全部扣除信誉保证金的处罚,并限这二人在15日内交清信誉保证金。这家手机广场坚决不出售水货机、二手机、克隆机、“三无”手机、假冒手机(贴牌机),若发现假冒伪劣手机,将予以没收;若有消费
者投诉,每次扣除信誉保证金500到1000元。广场负责人表示,这两名商户的行为给广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了维护广场的信誉和正常经营秩序,将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记者 雅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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