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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女子因与男友分手不满放火烧车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0:2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11月15日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陈春萍)浙江省永康市一名刚从大学毕业的女子卢美云,因前男友在其怀孕时提出分手而心有不满,遂后与好朋友吕荣贵商量并一起放火烧毁其前男友家的车子与店铺,造成其男友财物损失46万元。

  2003年年底,卢美云在浙江省永康古山一学校实习,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前男友,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有一段时间,卢美云曾住在男友家里,可男友母亲对卢美云不是很满意

  去年6月卢美云毕业时,发现自己怀孕了。而男友却在7月份提出了分手,当时卢美云很悲伤也很气愤。卢美云在认识的人不多,除了男友就剩吕荣贵了,于是找到了刚认识不久的吕荣贵,让其帮忙报复一下我前男友。吕荣贵答应帮揍他一顿,可是没找到人而没有实施报复。

  去年11月22日凌晨将近2点,卢美云、吕荣贵开着摩托车来到卢美云前男友经营的器材批发部,用汽油等物引火焚烧批发部内的物品及停放在外的小货车,造成经济损失46

  万元。

  事发当天,当公安人员到卢美云家调查取证时,其妹妹故意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以掩盖事实真相。为此,姐妹俩同时站在了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制裁。

  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卢美云、吕荣贵均犯纵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一年,并分别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和一年。卢美云之妹因犯伪证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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