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法院获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殊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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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0:3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向容县法院颁发了二00四年度自治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奖牌,授予该院“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容县法院向来对爱国卫生运动十分重视。去年,该院申报区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后,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创卫单位”领导小组,制定了《容县人民法院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由有关领导和办公室干警组成爱卫委员会,按自治区爱卫会制定的卫生标准,
(林志军叶万松)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