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辨是非为贼留门 构成犯罪害人害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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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2:42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孙筠 通讯员李长春 叶昆)一外地打工人员明知老乡要盗窃公司设备,但为顾及乡情,竟帮了老乡一把手,最终落得锒铛入狱的结果。近日,这起盗窃案经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杜某是河南来津打工人员,通过老乡陈某介绍到河东区万东路一喷涂中心做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希望通过此案提醒广大农民工,在辛勤的打工生活之余应多关注一下法律,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要建立正常的“老乡”关系,通过正当途径互相帮助体现自身价值,切不可不劳而获走“捷径”,更不可推波助澜乱帮忙,否则会落得害人害己的下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