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集体个人获表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2:42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 通讯员吴金星)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总结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日前,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100个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95名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本市河西区东海街办事处、西青区南河镇教委、和平区教育局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本市南开区嘉陵道街嘉陵北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方(女)、津南区咸水沽第二中学校长范玉林被评为先进个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