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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讯台接线小姐揭陪聊内幕 称以挑逗性内容为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5:01 温州新闻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 手机中不时跳出的色情声讯短信,被人们当成“过街老鼠”一样痛恨,人们痛恨老鼠,更痛恨老鼠像逛街一样逍遥地出现在视野。

  但手机主人不知道,“出卖”他的是通讯公司。用户的手机号码被通讯公司以2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价钱,出售给了声讯台,因此不断受到“色情声讯广告”的骚扰。

  11月初,萧萧等3名“接线女”因老板拖欠工资,披露了声讯台的经营内幕,色情声讯的“病根儿”由此显露出来。

  11月7日,萧萧第一次露面。

  此前她一直是通过电话和记者联系,她说,她的工作内容让她羞于见人。如果不是老板拖欠工资,她可能永远都不会以“工作身份”露面。

  11月1日那天,她和两个“同事”给今报打来电话称:“我们做的是声讯台的陪聊,希望你们能帮忙……”

  举报:“老板欠我陪聊费”

  “萧萧”、“可心”、“云莎”,这是老板给3个女孩取的“要让客户感到亲切”的“昵称”,跟普通的“接线员” 不一样,“接线女”的工作是陪客人“聊一切话题”,她们说,打声讯台电话的客人“爱好”多偏向色情话题。

  “你要配合客人,他想聊什么就聊什么,你要顺着他。”这是老板的要求,她们每人要负责接听几部电话,萧萧说,大多数情况是躺在床上跟客人聊天,因为怕彼此干扰,有时候要蒙着被子,“这样多少可以避免同事听到自己的声音,因为聊天内容的确让人尴尬。”

  萧萧开始时害羞,老板就骂:“你有什么放不开的?他也看不到你、摸不到你,你有什么可损失的?走到大街上他都认不出你。”

  云莎说,“同事”接的最长的一个“黄线”是3个小时,有人同时接了两条“黄线”,一个接了96分钟,另一个接了100分钟。

  接听时间长短直接关系到声讯台的收入。声讯电话计费每分钟1.2元,这里涉及到通讯公司的“提成”,一般通讯公司与聊天室四六分成,根据话务流量的大小,有时也六四分成,就是说,老板每分钟至少要赚到0.48元。

  “接线女”接线每分钟得0.2元,但要在接线3分10秒后开始计时,新手因为“不会聊”很难“抓住”客人,萧萧就为此被老板骂:“你要是每个月就接五六百分钟我不可能要你。”

  据了解,她们每天最长能接10个小时,一个多月下来,萧萧的工资也高达3000多元。她所在声讯台共有十多部电话,老板的月收入超过10万元。

  但是“老板该拿的拿了,我们的工资却被一扣再扣。”萧萧说,她所在的声讯台叫“移心园手机聊天室”,就在沈河区广宜街附近。

  暗访:“聊什么都行”

  萧萧和可心给记者提供了一部手机,手机内存放着这样一条短信:8613842527×××发来短信女人第一次的满足很重要,拨9661365×××偷听少女初夜经历的现场实录。

  萧萧说,“移心园”的客户主要是靠发送这样的短信“广告”招来的。

  记者拨打了短信上的号码,很快传来“接线女”“嗲声嗲气”的问候。在随后的交谈中,“接线女”表示聊什么都可以,包括色情话题。并一再强调她很寂寞,说“希望有你这样一个朋友。”

  据可心说,“接线女”每接一个陌生人的电话都要尽量将其拉为“老客户”,如果聊得好,“就会经常有人点名找你聊。”

  但也并不是什么电话都能接,她们每个人手中都有一个记事本,上面除记载了“老客户”的号码,还记录了一些打来电话“找茬骂人”的号码,一些人还说要去举报,这些电话号码是规定不能接听的。

  查处:警方介入

  11月8日一早,记者随同3名“接线女”来到了“移心园聊天室”,聊天室内一个身穿蓝色上衣、自称经理的男人接待了3名女孩,说到工资的事,他对3名女孩大声强调:“再来要,工资就不给你们了。”

  几人争吵的间隙,记者来到了外间的聊天室内,刚靠近门就听到了“接线女”挑逗性的聊天内容。透过半开的门,记者看到,只有几平方米的房间内安装了近10部电话,中间并排着3张床,2名“接线女”正在接电话。

  “接线女”随后报警,沈河区朱剪炉派出所的警察赶到现场调查,久不露面的聊天室老板也匆匆打车来到了聊天室。而身穿蓝色上衣的经理一直躲在北侧的一个房间内不肯出来。

  警察要求聊天室的女老板拿出经营手续,但女老板只出示了信息咨询公司的营业执照,却拿不出话吧或经营聊天业务的特业开业许可证明。警方暂扣了查到的十几本电话清单、涉及聊天室业务的记录和用于群发短信的设备,并将涉案人员带回审查。目前事情还在调查中。

  “接线女”的身份之争

  可心等几名“接线女”经向沈河区劳动仲裁办公室咨询,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协议,走劳动仲裁讨工钱的途径很可能走不通。同时,“接线女”的用工身份很可能成为讨工钱的另一障碍。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的夏文林律师说:如果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接线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取公道。

  但辽宁通运律师事务所的马希图律师说:事情并不这么简单。从常理讲,只要声讯台是以合法的身份存在,有经营执照,雇人工作,就应该付人工钱,“接线女”有获取报酬的权利。

  但《民法》规定,非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比如赌博中输家不认账,赢家要打官司,不但要不到钱,还要受到处罚。根据《治安处罚条例》规定,传播色情信息、买卖淫秽物品属于非法行为。这样说,“接线女”的工作就可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说是“可能”,因为目前还没有法律给色情聊天做明确的定性。

  用户被通讯公司出卖了

  可心给记者看了一个日记本,上面记录了十几页手机号码,她说这些号码有些是她的“预定客户”,有些是已经拨打了声讯电话的。

  她说,这些号码是老板花高价钱买来的,提供号码的正是提供通讯平台的通讯公司。号码使用者都是通讯公司的客户。

  这些号码每组的价钱从2000元到2万元不等。“声讯台花2000元可以买到一组普通号码,但如果是曾经打过声讯电话的号码,买一组要花2万元。”可心说,在“工作”中听老板说,通讯公司对这部分号码有特别记录,这种记录自然是声讯台的有效资源,就“广告效益”来说,比起盲目地向普通客户群发送短信,回复概率要大得多。

  辽宁通运律师事务所的马希图律师说:就这种买卖关系看,虽然通讯公司没有直接参与声讯服务的利益分成,但显然已经通过手机号码的交易与声讯台结成了利益关系。

  同时,通讯公司已经对手机用户构成了侵权。“普通用户与通讯公司的关系是:我使用你的通讯服务,你按时收费,此外不能有其他交易发生。而通讯公司将用户信息当作商品标价转卖,违反合同规定,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侵权的另一表现是,通讯公司出售号码给用户带来了短信骚扰。”

  对打过声讯电话的客户,通讯公司同样存在侵权行为。打声讯电话,包括打色情电话是个人行为,目前只能在道德层面规范,而通讯公司无疑是出卖了这些人的“个人隐私”。

  该给色情声讯量刑

  采访中,沈河区朱剪炉派出所的一名办案警察说,查处色情声讯台面临取证困难。

  公安部日前发出通知,市民接到黄色短信可以拨打“110”举报,当地警方要受理调查。该警察介绍,按规定,要找到200个接收到短信的人,才能对发送者进行制裁,这既需要接收到短信的市民配合,还必须保证手机中的短信没有删除。而就警方目前的手段,要查找这些人很困难,即便通过通讯公司调查,也只能查找到发送记录,发送内容却很难监控。

  马希图律师说:声讯台的现状需要整体规范,不仅仅是“露头就打”的问题。这要求法律的及时跟进。

  “法律界对我国法律有义务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的分类,义务性规定在假定、认定和处罚犯罪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限制,比如,故意杀人属于犯罪,这是不容质疑的。”

  “禁止性规定列举了禁止性的行为,但没有定罪标准,即‘违法但不犯罪’。比如嫖娼,情节严重的也只能进行劳教,而不能判刑。”

  马律师认为,法律跟进不到位,色情聊天、色情声讯服务没有被法律明确定罪,就只能作为禁止性的行为,规范和查处上就必然存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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