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青年穿囚服坐囚车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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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05:52 华商网-重庆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宜嘉) “你愿意嫁给他吗?”“愿意”“你愿意娶她为妻吗?”“愿意”11月10日,涪陵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领证台前,身黄色囚服的董明(化名)与相恋8年的痴情女友林丽在民政局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宣誓结婚。这是涪陵区民政局第一次给在押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 8年相恋男友失足被判刑
提起相恋8年的日子,31岁的董明激动不已。据他讲,他与女友林丽是同学,可谓是青梅竹马。本来早就打算结婚,但由于两人忙着做生意,不知不觉谈了8年恋爱。 今年春节过后,别人欠了董明的钱,董多次催要未果,一气之下叫上兄弟伙将欠债的人拘禁,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强行索债。没想到东窗事发自己被判刑一年,羁押在涪陵看守所。昨日下午,记者在看守所见到董明时,他还为自己当时的冲动后悔不已。 痴情女申请与服刑男友结婚 林丽今年25岁,谈起她不惧世俗偏见,选择在董明服刑期间向涪陵区看守所提出与董明结婚的请求时,林丽称,“我提出要和他结婚,就是想减轻他的心理负担,给他一个好好改造的机会。”林丽告诉记者,相恋8年来,她们的感情一直很好,董明其实是一个很会疼人的人,被判刑纯属一时冲动干出了傻事。“因为我很爱他,爱就是要在对方有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为对方分忧解难。这个时候,如果我不帮助他,他的心理阴影会影响他今后的生活。”林丽说。 身穿囚服办理婚姻登记 在押服刑人员的女友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得知林丽提出的这一请求,涪陵区看守所的领导着实犯了难,他们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在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后,根据公安部下发的文件规定,涪陵区看守所决定按规定特事特办,成就这一对相爱的人结合。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涪陵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主任喻洪强,他们在接到看守所的申请后,当时表示按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民政部的规定,11月10日,在看守所干警的陪同下,身着囚服的董明坐着囚车,来到涪陵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目前董明的刑期还有6个多月。 相关新闻 “感谢妻子我一定好好改造” 本报讯 (记者宜嘉) 昨日下午,记者在涪陵看守所见到董明时,他依然很激动。“我每天都想见到自己的妻子,我太感激她了,感谢她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不但没有离开我,而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方式来鼓励我、安慰我,我一定要好好改造,早日回到她的身边,共同营造一个幸福的家,并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董明说。 涪陵区市民张志魁认为,虽然董明判了刑,但是他的其他权利没有被剥夺,这样做是社会法制和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人性真善美的集中体现。同时他为董明能找到这样一个痴情的妻子感到羡慕,也为林丽的勇敢追求爱情的勇气感到钦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