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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下发通知查火灾隐患 两家火患单位被点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0:02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1月15日讯(记者 赵志斌 通讯员 胡元玫 刘秀丽)“淄博市将对危害公共安全、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隐患、火灾危险性突出的行业和场所、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跟踪整改。”11月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时这样提出。

  通知要求,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吸取外地火灾事故的教训,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迅速行动,立
即组织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围绕危害公共安全、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隐患、火灾危险性突出的行业和场所、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整改重点,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排查,切实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围剿”火灾隐患的态势。

  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能懈怠;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要依法予以停产停业,并挂牌督办,决不能姑息;对淄博市已挂牌督办的淄博市第一医院和淄川服装城商贸公司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有关区县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整改完毕。对年底前未能按期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的区县,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由区县政府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报告。

  此外,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火灾隐患举报机制、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机制、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等一系列长效机制。

  (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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