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供暖先签“保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0:10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3585000热线11月15日讯(记者 康嵩)今冬供暖已经开始,可家住张店恒兴花园的部分住户们,为热力部门下发的须签“保证书”的通知犯了愁,“不签‘保证书’就不予供暖”,让部分住户们为今冬迫在眉睫的供暖问题而担忧。

  家住张店恒兴花园20号楼的赵先生,与2号楼、4号楼等几栋楼的住户们一样,供暖方式一直是串联式供暖。今年10月底,根据物业部门贴出的通知,他与其他住户们按时交纳
了取暖费。

  不几天,又一纸“通知”贴在了这几栋楼的单元门口。昨天10:00许,赵先生说,“热力部门要求住户们先签保证书,保证明年5月份以前完成分户改造,否则今年不予供暖。”他认为,签写保证书并不合理,对供暖改造的问题应先征得住户们的同意,但不能强加于住户。让他更担心的是,他住在5楼,家中有老人、孩子,若改成分户供暖,供暖质量会不会受影响。

  淄博环保供热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称,让住户们签保证书进行分户改造,并不是强加于住户。今年8月份,该公司曾下达了进行分户改造的通知,却因住户们意见不统一,一直拖到快供暖了也未能实施,该公司只好作出让步,将住户们分户供暖改造完成,定在明年5月份之前。且改造后,根据楼层设计,不会影响供暖质量。他表示,只要住户们交纳了今年的取暖费,就可正常供暖。

  (a14)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