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11月14日起实行疫情零报告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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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1:52 乌鲁木齐晚报 | |||||||||
(都市消费晨报记者刘淑玲2005-11-16) 从11月14日开始,乌鲁木齐市开始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无论是否有疫情都要每天一报告。这是记者从14日召开的乌鲁木齐市贯彻自治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乌鲁木齐市政府要求,从14日起,各区县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并于11月14日21时之前将值班电话号码上报乌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同时,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上报时间为每日11时30分以前,无疫情的可传真至0991-4611077,有疑似疫情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派专人送至乌鲁木齐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会议还公布了乌鲁木齐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4616369、4640836、4627132。 会上要求,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疫情一定要按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对于采集的病死禽类(死亡时间不长的)立即送市畜牧兽医检疫草原工作总站检验。对于死亡时间较长,已腐败或者失去采样送检价值的,可选择合适地点进行深埋做无害化处理,并对现场、人员、车辆及用具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 乌鲁木齐市兽药药政、饲料监督管理部门要立即开展针对兽药、饲料、种禽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专项检查,重点是查处销售、使用非农业部指定的禽流感疫苗的违法行为。各区县在工作中如果发现非农业部指定的禽流感疫苗,应立即上报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兽药药政监督管理部门。: (责任编辑:高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