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房产营业税 中介公司让买家签订两种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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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1:54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通过房产中介公司的介绍,刘小姐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和房主约定以47万元的价格成交。可就在签合同的当天,房产中介公司却要求她签两份成交价不一样的合同。一份的成交价是47万元,另一份却是10万元。 中介公司让买家签两种合同
今年9月,刘小姐看中了某房产中介公司公布的一处房源,房子位于雨花台区,三室两厅。刘小姐跟房主王先生讨价还价后,双方约定以47万元的价格成交。 “可当我到中介公司准备签合同时,中介公司却拿出两份完全不一样的合同。一份的成交价填了47万元,另一份的成交价是10万元。”刘小姐说,她觉得很奇怪,后来才弄清了原因。 原来,房主王先生是在一年多前买下房子的,后因工作调动,才急于将房子出售。但根据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我市的营业税按照5.55%征收,也就是说,王先生要向地税部门缴纳5.55%的营业税,约为2.4万元。 王先生说,去年初他买房时就花了40万元,装修又花了近6万元,如果再缴纳营业税,卖房不但没赚到钱,反而亏了。当时他联系了几家房产中介,后来有一家表示有方法少交营业税。 中介称“避”税对双方都有利 这家中介公司的逃税方法就是签两种合同。即刘小姐、王先生、中介公司持有的合同上写真实的交易价,而送到房产局和国土局备案的合同则写一个假价格。 王先生说,中介公司告诉他,地税部门在征收营业税时,只审查合同格式是否齐全,并不对价格进行审查,营业税就按照合同上的价格征收。所以只要少填价格,就可以“打擦边球”逃税。 听说要签两种合同,刘小姐不同意。但中介告诉她,现在不少房产中介都采用这种方法“避”税,而且这样做对双方都有利。因为卖方肯定不愿意单独承受营业税,如果不“避”税,这笔税款还是会以提高房价的形式转嫁到买方头上。 核实价格,地税部门难取证 记者向市地税局举报中心反映了上述情况。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地税部门在征收营业税时,只按照成交价征收,不对价格进行审查。这确实让一部分人钻了空子,他们也接到过不少类似的举报电话。“但接到举报后,很难取证。”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这样做让买卖双方都得到了利益,所以只要买卖双方一口咬定合同上的价格就是真实的成交价,地税部门查处起来难度很大。 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晓峰告诉记者,有关税法规定,当事人如不能给出合理原因、低报房价,收税部门可按评估价收税。如契税部门的电脑里有一张南京各区域房产成交价图标,设立各区房子的最低价,如果合同填写的价格高于该价,则按成交价收税;如果成交价低于最低价,则按照最低价收税,这样可以防止这一现象的发生。 表面受益其实暗藏风险 虽然中介公司一再向刘小姐保证“避”税绝对不会有问题,还表示可以少收刘小姐的中介费,但刘小姐还是心存顾虑。 “刘小姐心存顾虑不无道理。低价报税从表面上看,买卖双方都获得了利益,但如果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面临房屋出售时估值降低的问题。”地税局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旦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开始征收,刘小姐就要缴纳房屋增值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就算刘小姐将来以现在买房的价格47万元把房子卖了,她也要交7万多元的个人所得税,结果是得不偿失。 朱晓峰还提醒广大购买二手房的市民,这样做不仅存在风险,虚报价格也意味着虚假合同。一旦买方反悔诉诸法律,合同很可能被判定无效,事实上卖方的利益也得不到保证。 |